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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责任人被判刑三年
作者:重庆防火门厂家  来源:www.cqxdfhm.com  发表时间:2012-05-22 11:16:42  点击:2784

    重庆防火门市场在去年查处了一个生产伪劣防火门的窝点,当时开发商和建筑商就是看中了该厂防火门低廉的价格,所以选择了该厂,如今消防对其厂和所提供的防火门进行了封查,该工程项目的进度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所以重庆防火门生产厂家,重庆鑫达消防提醒广大客户,选择重庆防火门厂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重庆通华防盗门厂涉嫌制售伪劣防火门一案,并已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单位重庆通华防盗门厂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杨代友、余清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各处罚金18万元;退赔款358800元发还给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9月30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消防支队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华岩镇农转非安置房小区内安装了大量假冒防火门。接报后,九龙坡区消防支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并向辖区质监等部门通报情况,协同安监、质监等部联合开展执法工作。

    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19日,重庆通华防盗门厂与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小区防盗门及防火门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由通华防盗门厂提供525樘“通华牌”防盗门及525樘“渝万通牌”钢制防火门,用于小区安装。协议签订后,防盗门厂法人代表杨代友伙同厂长余清明擅自将该厂生产的525樘普通防盗门贴上“民生牌钢制乙级防火门”标签冒充防火门,并将其安装进安置小区内。

    2011年9月30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消防支队联合区质监、工商和公安部门将其一举查获。经重庆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该批防火门均为不合格产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及杨代友、余清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于2012年1月20日向重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在无生产防火门资质的情况下,以其生产的防盗门冒充防火门并贴牌出售,获利进35万余元,应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予以处罚。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重庆九龙坡区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值全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九龙坡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已全面铺开。这起案件在全国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刑事案件中,如此惩处力度的案例尚不多见。此案进一步鼓舞全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斗争士气,弘扬惩恶扬善的正义风气,切实巩固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对下一步打非治违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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